焦点特写!云南香烟发货供货商“弊帚自珍”

发布时间:2025-08-10 14:17:10

本文作者:羽中

焦点特写:云南香烟发货供货商“弊帚自珍”

在烟叶盛产地的云南省,香烟发货供货商们辛勤劳作,将一箱箱承载着希望的烟叶送往全国各地。然而,在这片繁华的背后,却隐藏着一个令人痛心的问题——部分供货商“弊帚自珍”,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。

人物经历:小杨的遭遇

小杨是云南省某县的一名烟农,全家靠种植烟叶为生。去年,小杨将自家种植的烟叶卖给当地的供货商,本以为可以顺利拿到应得的报酬,没想到却遭遇了“弊帚自珍”的供货商。

“供货商说我的烟叶品质不好,只给了我一半的报酬。”小杨无奈地说,“他们还威胁我说,如果不答应他们的条件,就不让我供货。”

专家点评:供货商的“弊帚自珍”行为涉嫌违法

针对这一现象,我国烟草行业专家表示,供货商的“弊帚自珍”行为涉嫌违法。
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规定,烟草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合同,不得擅自变更、解除合同,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。”专家表示,“供货商以烟叶品质为由克扣报酬,属于违法行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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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我国烟草专卖部门已经对云南某地的供货商进行了调查,发现其存在“弊帚自珍”行为。目前,该供货商已被责令整改,并依法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,我国烟草专卖部门提醒广大烟农,在签订供货合同时,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。同时,烟草部门也将加大对供货商的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“弊帚自珍”等违法行为。

结语

香烟发货供货商“弊帚自珍”问题,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也影响了我国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。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大监管力度,让消费者在享受优质烟草的同时,也能享受到公平、公正的交易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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